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任期已满

宪法规定一届五年,如果任期必须从会议开始那一天算起,意味任何当选者不得与不能在会议开始前执行他任何职务。

二者如果当选者当选后,如何断定他没晋级该职务,反倒变成发现规定的时限算起?国会议员本身有明文规定,但是却出现任期逾期的做法。

例如如果一个国家在期满却遇特殊情况,例如战争,暴乱或内乱,原任届满,现任未出现就容易在法定与法理上出现暧昧与空窗期,毕竟看守政府的定义并不出现在宪法明文上,看守政府的职务与职权如何?也只是国际惯例。

只要把任期届满的定义设定在届满期限以内必须解决,这问题就迎刃而解。

当选后身份资格与延续该职务上,例如当时的首相有没有宣布任何政策与执行任何职务,更或许他有没有在变成看守政府后,当选那一刻做了该职务上的工作或行使任何职权,这才是关键。

英国或其他内阁制度,或者美国总统制度,因为经常出现交接,所以后任领导人与现任领导人日期,明文规定。原任政府就是在宣誓后拥有届满期限与职权交替日期。

最理想的做法就是规定一个选举日期,任期就从该日算起,如此就算任期已满,也不出现任期逾期与职权与职务期限不清楚,与立法规定期限算法,却无立法限制交替与职权中止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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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政治专家看法 :

『巫统--国阵不会宣布自己为看守政府的,因为他们是一个贪恋权利,腐败横生,不想改变老做法,改革旧思维的第三世界国家一党独大的惰性执政党。不过还不怕他们会说只有美国人或先进国才会有“看守政府”,这样一来人民也能从执政党巫统--国阵口中印证了马来西亚根本就不是什么先进国!哪怕他们会说:“这只是观感和角度的问题罢了~!”』

国内著名宪法专家兼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建议,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应宣布,从即日起
至第十三届全国大选投票日当日,现有政府为“看守政府”,意即负责管理全国上下的临时政府,直到人民选出新政府为止。

这名精通联邦宪法的资深律师在网站LoyarBurok
撰文指出,虽然国阵政府在本月8日后至6月28日之间,继续运作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不过其政治合法性和道德权威却令人质疑。
他表示,虽然联邦宪法并没有阐明看守政府(careta
ker government)这一字眼,不过却适用于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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