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

刘天球险犯错

不想怪责谁!只想执行正确。国阵如果自动执法系统在红绿灯前,捉闯红灯没错。自动执法系统捉高速就不能涵盖一般违规,只能是超越某个程度的高速。

使用布套遮蔽自动执法系统,这是儿戏!

使用布套遮蔽自动执法系统,没在法律里头,也违法。刘天球等说了,没仔细思考吗?

幸好,没丢脸。如果自动执法系统没获得正确权限下设立,拆除是必要的。一切依法办理!治国,必须依法,更重要是依理。

1 条评论:

pingjinn 说...

刘天球无须推卸责任或做错误决定。

例如这两台电眼都是属于雪邦市议会的管辖范围。市议会根据该公司与陆路交通局必须在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的72(1)c条文下,关闭自动执法系统电眼。雪邦市议会有权指示负责安装电眼的单位,即Beta Tegap有限公司与陆路交通局自行关闭电眼。如果不执行,只有代执行,到时候发律师信,指明这执法过程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就不在雪邦市议会,并且要该公司与陆路交通局付上执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