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

同意,必须建立在同意复办独中

原则上同意,就是指在法律可允许的范围内,在道德的允许范围内同意。如果马华无法促成修改相关法律,问题是在原地打转。

我先注明正确说法后,提出另一个思考点。

为什么八十年代,我国成功复办吉兰丹中华独立中学?

既然有先例,关丹希望复办独立中学,应该属于法律可允许的范围内,在道德的允许范围内同意。

我不希望到时候还有任何法律问题,甚至什么政策借口。

借此,我再提醒各位我们还有昔加末独立中学要复办。

同理,政府必须同意所有复办独立中学动作,不只是关丹而已。

1 条评论:

Grin.Koay 说...

谁在朝,谁就是道理...这基于某经纬度上的弱智文化,而劣质的事物都该被淘汰,归根究底,又是谁让它繁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