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

为什么从政者整天发誓,不靠法律证明?

马哈迪要安华发誓不是他跟世银借钱,如果马哈迪如此爱发誓,他应该自己发誓不是他跟世银借钱。实际上,安华提出证明,根据网页资料显示,世界银行当时提供大马4项援助计划,包括教育支援计划、社会支援计划、2000年技术援助计划,以及经济复原和社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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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orldbank.org/projects/search?lang=en&searchTerm=&countryshortname_exact=Malaysia&src=

纳吉自己也发誓他不认识蒙古女郎,但他发誓他不认识蒙古女郎,却无法证明他不认识她。

塞夫更发誓自己被安华插屁股。如果发誓自己的屁股被人插,却必须证明被什么插,证明自己是被插,之后还必须充分证明被谁插,问题缺不是发誓自己被人插屁股,就发誓可以证明。

如果甲发誓证明自己是,乙发誓证明自己不是。

结果又谁才是?

人可以乱发誓,却没有证明谁发誓才是,发誓等于没发誓。

哈!老实说靠发誓,我们要听内容,而且内容越容易显灵的越好,越毒就越多人等着看,只有这样比较容易“证明”。

为什么从政者整天发誓,不靠法律证明?

如果大马人都发誓,如果发誓可以证明自己有罪或证明他人有罪,那我们还要法律来干啥?

如果发誓有用,要警察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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