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

中国救不了富得流油的欧洲 欧洲只能自救(转载)

http://view.news.qq.com/a/20111112/000016.htm

和静钧 学者  

投资大师罗杰斯近日建议,希腊玩“公投”、总理“辞职”、“联合政府”,还不如直接就玩“国家破产”,一了百了。那么,“国家破产”是个什么东西呢?

  希腊案例:“最后付款人”诱因

  要不是现在希腊已经面临确实借不到钱了,希腊总理帕潘德里欧还不会自动“打退堂鼓”。

  希腊2001年“窜入”欧洲单一货币区,即欧元区,按法国总统萨科齐的说法,就是“做假账”蒙混进来的。

  入了欧元区,欧洲央行成了它的“最后付款人”,欧元区实际成了它的担保人。在货币政策权消失,又无“最后付款人”后顾之忧后,欧元区17国各成员国开始纵容不负责任的财政政策,财赤和主权债务屡破红线,国内各政党争相抛出优厚福利政策,取悦于选民,而该收的税不去收,希腊“灰色经济”就足有其国民经济总值的一半以上,这是令人震惊的。

  这样,“国家”往往成为“为国民福祉”而作恶的工具:它不断向外借钱,然后把借到的钱抛撒给国民,结果,国家“越来越穷”,而国民则“越来越富”。只要能解隽鞫裕灰鼓芙璧角飧觥白鞫裼蜗贰本湍芤恢蓖嫦氯ァ6坏┯型馊苏境隼春戎梗窬突峋傩写蠊婺S涡锌挂橐允窘羲跽咧纯啵浜险泶镅侠鞯慕羲跽咧畏缦铡?/P>

  从国内政治稳定情况上可以看出,闹债务危机的国家,政局倒反而稳定。意大利债务缠身已愈五年,其间贝卢斯科尼一路玩着“性感政治”却稳坐钓鱼台,成了意大利现代历史上罕见的长命总理。希腊的情况也相似,要不是现在希腊已经面临确实借不到钱了,希腊总理帕潘德里欧还不会自动“打退堂鼓”,假设,辞职谢罪。

  目前希腊的情况是这样:欧盟也同意在账面上减记50%的债务,消掉近千亿欧元的债务,这还不够,为了救活希腊,欧盟还得把下笔救助款——也就是借款送给它,以解决即将到来的债务违约风险。希腊的主权债务2009年就超过5000亿欧元,这之后,有增无减。现在市价上的一年期国债收益率已经升过100%,违约可能已经相当明显。

  如果“破产”对希腊意味着什么

  对于老百姓而言,国家破产后可以赖掉外部债务的“利好”,会让他们不会觉得“国家破产”是个什么坏东西,而外部债权人如盲目购入其债券,可能落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债务人在确实偿还不起钱的时候,最想做的事,莫过于破产,“破产”破的其实是债权人的产。国家也一样。

  欧洲和国际社会鼎力救助希腊免于破产,其中的道理就是,一旦破产之后,债权就会消解;而如不破产,国家就会代有义务来偿还这个债务。对于债权人而言,它会在积极救助的成本与不救助后造成的损失之间进行权衡,以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

  希腊如果破产,由于等于从账面上“赖掉”了所欠的外部债务,它的国家信用就从此恶化,从而面临无人出手借钱给它用的困境。希腊在这一阶段,如手上还有现钱,那么这笔钱再也不会拿来偿还外部债权人或支付债券利息,而会优先用于国民生活与公共支出,国家一定会乱起来的命题并不必然存在,这要看内外债务比例和手头流动性。

  希腊如果破产,意味着欧洲央行不再作“最后付款人”的担保,也意味着希腊退出了欧元区,重启本国自己货币,或重用老货币“德拉克马”。假如希腊能快速重整经济,那么希腊可以重建其国家信用,利用自己的国有资产抵押担保,发行有担保的债券,重新做人。

  假设,只要希腊肯做,它卖掉一些风景区的国有岛,债务问题就迎刃而解。但那是真正的“卖国贼”行为,一个主权国家难以做这般交易。

  所以,结合起来看,在破产面前下,债务人与债权人所受到的压力都是均等的。对于老百姓而言,国家破产后可以赖掉外部债务的“利好”,会让他们不会觉得“国家破产”是个什么坏东西。而对于外部债权人而言,最好不要盲目地购入其债券,最后落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有时,应该有罗杰斯这样的勇气,与其拖到欠下更庞大的债务时候破产,不如在债务还没太多时就允许其破产算了。

  现在剩下一个问题是:谁会宣布希腊破产?

  世界上至今尚无国家破产的先例,仅只有理论。企业破产法可以适用或类推适用。美国至今有超过百例州县市府破产的案例。一般而言,有自我宣布破产和债权人申请破产两个模式,而对于国家主体而言,外部债权人申请一国破产,操作不易。希腊要是破产,就会自我宣布破产。但这基本不可能。

  三种“国家破产”

  那种认为破产了国家只有出售国土来还债的说法更是不能成立的,破产后希腊要垮掉是个“假命题”,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并不可怕,怕的是政治意义的国家破产。

  “国家破产”,无非就是指三种形态下:纯政治意义上的破产,政治和经济意义上的破产,纯经济意义上的破产。

  纯政治意义下的破产,指的是一个国家基于治理无方、内乱不止、贪污腐败、民不聊生而形成的一种失去合法性地位的状态。譬如近17年间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的索马里。

  而政治和经济混和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则指的是那些靠单一经济模式、国内治理上民主化程度低的国家因经济严重下滑而导致国家动荡、政权非和平更替,并导致更进一步动荡的状态。上世纪,拉美和非洲很多“香蕉共和国”就属于这一类型。

  纯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则是指国家因过度对外借贷、过度对外担保而无法支付到期或短期债务而出现的资不抵债状况。单纯从这个意义上看,不仅是希腊,美国、韩国、英国甚至很多发达国家都可以归入“国家事实破产”的范畴。

  纯经济意义上的破产并不涉及国际法上所遵循的主权国司法豁免原则,当国家或国家部门以“经济人”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下从事赢利性商业行为之时,行为所指的财产并不是指国家主权行为之下所涉及的主权财产。它的妙处在于把国家作为实体法人从国民、本国籍企业法人等经济实体中独立出来,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独立地承担债务,从而把破产前名义上施加于国民人头上的平均债务剥离到国家法人上。按照企业法人破产法通例,在计算国家法人破产财产的时候,税收、国民福利性资产、维持国民基本生活水平和卫生健康水平所需的资产、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资产将不会计入破产财产。还有一点,破产管辖法院依然是本国法院。这就意味着,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最后清算后国家可破之产将大大缩水,众多债权人的权利将化为乌有。

  以希腊为例,有人认为,破产后主权国家债权人可以要求破产的希腊变卖其国有资产来还债,这是相当幼稚的说法。先不说希腊宣布破产后所有债务就会赖着不还,至今没有一个机构能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算的机制,主权国家债权人能做的,仅止于依本国法,对希腊在主权国家债权人境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查封和扣押,就如英国对境内的冰岛资产予以查封一样。英国再强悍,也断不能跑到冰岛查封冰岛国有资产,冰岛至今拒还英国50多亿英镑债务,这就是债务人的“底气”。

  可见,那种认为破产了国家只有出售国土来还债的说法更是不能成立的,破产后希腊要垮掉是个“假命题”,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并不可怕,怕的是政治意义的国家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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