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选委会八点反驳塞自己嘴巴

选举委员会对干净选举联盟发动709大集会,并引起外国媒体作出贬损国家声誉报道感到遗憾,将针对此事与国内的外国代表会面,讲解我国选举程序,并对净选盟提出的八大诉求作出实质的驳斥。

净选盟八大诉求与选委会回应
针对净选盟的八大诉求,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之前也曾略作回应。如今7.09大集会已过,我们这里再作检视,选举制度是否有改进的必要?



1、自动成为选民制度
选委会:每天都在处理此事,然而,选委会无法自行整理名册,反之,选民须向选委会更新地位。
2、改革邮寄选票制度
选委会:正研究,包括仿效泰国的初选制,选民可在投票日当天或之前投票,惟这种制度也有缺陷
3、使用不褪色墨水
选委会:正研究采用更为科学的方案,即生物识别系统。
4、各党派公平近用媒体权
选委会:没有权力指示媒体报道某一方的竞选活动,惟愿与媒体讨论,以便给予各方报道的空间。
5、最少21天竞选期
选委会:正研究,但一些政党也要求缩短竞选期;竞选期的安全问题也纳入考量。
6、强化选举相关机构体制
选委会:无权巩固这些公共机构。
7、使贿选销声匿迹
选委会:非常赞同,不过没有这方面的专才,因而迫于寻求反贪会的协助。
8、停止肮脏政治手段(回应没对题)
选委会:各党派享有竞选及造势自由,惟基于安全,须向警方申请准证,以便鉴定地点、课题是否触及种族敏感。

(对于选委会回应的说法,不是以没权,就是以无法自行整理名册,制度也有缺陷,政党也要求缩短竞选期回应,也恰好证明他们对于选举必须对于执政党妥协,也恰好印证净选盟的正当性。所以对于这选委会八点回应,恰好自相矛盾,给予它文章原文刊登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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