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

穿衣,何罪?

在法治国家的最大可悲不是人民不守法,而是从政者颠倒法治。

今天,我们看见所谓拿督T放映被定罪,问题是法庭内公开的放映,又构成什么思维?真的需要放映吗?

被政治化利用下,我们竟然发现没有辩护的情况,所谓指责的对象竟然被确立,公平吗?

今天,我们连穿什么内容的衣服,竟然成为被拘捕的理由,合理吗?问题不在穿着出现问题,而在于警方不是依据法律办事,还有错用“预防性扣留”,依据上级指示出现的错乱!!

今天,蔡细历说,他要高调,却根本没有掌握人民对于什么反感。

人家说东,他只敢做西;这就是巫统以外,任何国阵成员政党的悲哀!也是他们根本上的放纵与错误认知,增加我们对于他们的反感。

因为别人穿什么衣服被捉,已经不是第一次,以前有穿黑衣喝咖啡被捉的例子,还有兴权会领袖被逼脱他们的党服,今天还有报纸写的唯一捉人的理由,那就是“穿净选会的衣服”!

国阵领袖,如果你们看见人民穿净选会的衣服觉得很刺眼,非要他们脱衣服的话,问题不在于人家穿什么衣服,而在于你们的心理有问题,你们需要看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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