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是证人何有“逃跑”?证人无罪哪来“释放”?!

全世界最奇怪的国家,说出最奇怪的话,证人“逃跑”!“释放”证人!可想而知,他们根本上不把证人当证人,也很奇怪的需要统一说法,说思路不统一的笨蛋话!

是证人,在根本上不是拘留,证人如果有罪却愿意或说是自愿指证才是污点证人;可赵明福并不是。所以证人“逃跑”不成立;使用“释放”字眼简直就是侮辱人格,还有侮辱自己所属于的公权力单位。因为字眼不对啊!!


反贪会数度开会统一官员口供
案发中午一度传赵明福“逃跑”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62647

阿晋说,他于7月16日下午返回雪州反贪会办公室时,其中一名执法官哈德里哈欣,告诉他一名华裔男证人“逃跑”了。

“哈德里告诉我,有一个华裔男子跑掉了(lari)。”

他今午是在律师公会代表律师赵伟盘诘下,这么指出。这名证人首次供证,他也不曾上验尸案供证。

皇委会主席冯正仁也询问一项关键的问题:“若是证人(赵明福)的手机及包包仍留在反贪会,(就表示)反贪会并未释放他?”

向警方说华裔证人“逃跑”

阿晋答回应道,“根据我的理解,是的(并未释放),只要证人的东西仍留在官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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