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这些人没有资格从政!!

依据内阁制度的概念,首相是执政的大多数议员推举出来,角色是组阁,所谓组成内阁对国会负责,所以内阁阁员是相对制约首相(阁魁)的角色。

因而,所有采取内阁制度的政府,首相从来不能也不被理解是高高在上的授权,而是集体领导集体负责。

因为所有权力的中心来自议会,所以内阁必须对议会负责。如果做不到,就必须集体辞职。

议会必须相对的约束内阁,这就是与总统制大不同,总统制的总统可以透过直接选举来任命。

议会的权力是来自人民的推选!所以,如果议会没有产生前,所有权力是属于人民集体的。

看来实行非共和制度国家里头的领袖,从来没有人认真看待内阁机制,国会机制,所以三权分立如何形成也不清楚。

所以,那些把当首相(阁魁)就等同在政治上是各个执政政党的老板。如果有如此的误解,看来这些人没有资格从政。这些人在内阁制度中连基本认识都没有,又谈何维护宪法为前提,国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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