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星期四

我的蠢事(回tata)

Re(4): 马来西亚华人,你的确要记三件事。
贴者: tata @ 8052 on 一月 06, 2010 11:41 下午
这种论断式的回复, 忽悠自由媒体那些没见识的还可以, 就凭你这水准也敢拿出来晒? 让我教教你究竟错在哪里吧

1. 要辩论麻烦认清自己最初怎样写?
解 : 和人辩论最好别用"麻烦你自己认清怎样怎样"这类话, 以为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殊不知这并不代表别人错了, 也许人家最初真的是这么想的。 那要如何验证? 倒回去看看人家说什么吧.

2. 不要最后一直修正,而是补充。前边你写的不符合实况,就搬出上帝。
解: 修正又如何? 除非修正后推翻了自己的立场. 更何况我的不叫修正, 你怎么知道我的本意不是上帝这个意思?

3. "你说的/写的不符合实况",
解 : 这句话过后要接一段论证, 解释别人如何不符合实况

4. 明明自己说奴隶比共产党好
解: "明明","你说过"。 这类话最好少用,切记。 要用也麻烦查清楚人家有没有说过. 我的确说过被英国殖民的马来亚(什么博士说事实只有槟马新三州)比被中共统治的大陆来得好。 作为被英国人殖民的人是否等同于奴隶? 97前的香港人叫不叫奴隶? 如果不是, 那 "明明自己说奴隶比共产党好" 从何而来?

5 我没说过文革没错,也没说过谴责共产党是被禁止的
解: 你的确没说过。 可是循着前一个答复, 你说 "毛泽东统治的中国是相对出现错误的示范,不比奴隶糟糕". 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推翻了骑在中国人头上的封建主义 乃"目的崇高, 方法错误"啦.
那英国人殖民马来亚 ,又何尝不是"相对出现错误的示范,不比奴隶糟糕"呢?

6. 不要混淆视听。历史就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解: 有种人,就是不听不想别人说过的话. 自顾自说。 人家举了论据反驳,他还可以继续说同样的话, 酱奇怪也有喔

7. 如果谈感恩,你必须有说服力!
解 : 同上.

你别激怒。冷静一点看清楚,我为什么只教你不教别人? 我不是为辩论而教你? 因为我觉得你还没蠢完。 如果不是下次要小心用字,至少推敲及思考用词的拿捏。那个什么蚯蚓没什么看头,你写的不错,应该继续写,不过,就像你不认同英国人的做法,就题发挥就是了, 不要把人家做过的好事也当坏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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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文字功力不怎样,我不认同你对。你说或许上帝想法与你一样,或许这是你的妄想。另一我不认同共产党某些做法,却不能认同你一开始的命题,你说因为某些事,就对某些人感恩。我也没论断你所有说法不对,是你主观的把读你文章的人分两类,不认同你就是不对;如果你说我论断,你何尝不是论断?

说要辩论麻烦认清自己最初怎样写?我不能说你全错,但不是立于自己在不败之地而是豁达一些,事情如果发生首要的是解救而不是说你看你认为抑或你假设这样就会出现你连锁性的那样!事情即使会如你所预料,你扼腕怨恨,有用吗?况且最终这些人是纠正改变及务实。他们的辨别是非爱护所有人的精神,我一样给予肯定,不是因为他们是共产党我就否决,不是因为他们开始犯错,我就觉得他们不可救药!所以对于你,我不是伟大,至少我不是天主教抑或基督教的教徒,我却在他们身上学会最大的瑰宝就是宽容,就因为有这样的角度,我不相信上帝是一定站在你那边。以硬碰硬,宁不为瓦全,这是聪明一些人该怀有的智慧吗?

我不议论那位所谓敦博士,因为里头的偏见更多,如果要我一一点出,我看我穷其一生只能教化一头驴子,至少是一种浪费。

触及奴隶这说法因为,你无法说服我,反丢下边的一句话:

(如果只有两种选择,给自己人当奴隶,半生不死. 给别人当奴隶,享有法治稳定 . 你会怎么选? 这问题一点也不荒谬, 毛泽东治下的中国人, 波博治下的柬埔寨人就面对这问题)

你这样说,难道给别人当奴隶,真享有法治稳定?我说要你翻查字典,不是说英国人不把香港人当奴隶。而是别人当奴隶可能有法治稳定?这样明眼人都会摇头。你扯的太远还是不能证明你没说过这些话,或许你可以删除抑或更改,但我本来阅读一些文章逻辑不妥当的部分,只会当笑话看。可是,你明明可以说服人的论据却因为自己一开始的命题不对,搞到好像只是例证共产党的罪过掩饰自己的写错。

老实说,我很蠢。如果我不蠢,我只会继续的超然,等到你们被人家鸟到体无完肤才来用最后的稻草替你们盖棺定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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