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日星期四

看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豆蔻村

今天,槟城州政府已经设定限令要豆蔻村村民在八月前把屋子搬空。

历史的今日写下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即将消失,仔细再研读几个字: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

为什么沦为槟城最后一个?之前是不是有好几个或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去了哪里了?

如果要站在种族角度思考,这是灭村,这是非常残酷的事实。但是如果真的有钱或用钱可以挽回,我个人就政治策略角度想,我会留下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豆蔻村来警惕,国阵施政之下竟然出现最后一个印度村庄,这些槟城国阵朋友如果还大大声如此说,我想如果我是他们先觉得惭愧。

不过,基于施政与发展的步调,并存的策略必须恰当的运用,发展不一定就是要简陋的村落让路,也不是要这些人搬出村子前,都是轰轰烈烈,哭哭啼啼的。

为什么在与发展商接触前,没有取得所有人的同意就可以逼迁?是基于这些土地不属于他们?还是他们原可以说就是那些地段的主人?我们不能模糊另一个焦点就是300户中为什么仅仅剩下23户人反对。如果真的剩下这些人他们是集中的分布还是凌乱的散布?

零零落落的人无论再争执,关键点在于两百多户人选择退让。

这是很可悲的事情,命运不在于我,而在于大多数。奉行大多数的原则就是民主,尊重必然在冠冕堂皇理由下牺牲。

很可惜的,兴权会再如何介入已经是亡羊补牢,但是我奉劝他们必须紧紧记得这个教训,就是要捍卫自身的恰当原则,别被分化。被分化的后果,我们已经得到无数的经验,老实说看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豆蔻村,站在不是印度人的界限,没有种族的疆界感同身受,因为被拆除的是一个个的家,记忆及回忆。这些是无价的宝库,也是记录槟城印度人一步步走来。

回到问题的最根本基础点,州政府轮替后是不是能圆满解决这问题?不能做到彻底维护少数人的公众利益的基础点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1)轮替后的新政府是不是有权重新检讨所有发展计划?如果没有,怪责等同多余。如果他们能够立法限制,我们要选择思考的难道是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才能留下吗?如果是,我们有没有比较下适切评估留下的价值。如果仅仅思考的是那份爱,这样无奈的不能用钱的更替,州政府必须下更大的功夫去沟通劝服。

(2)如果这些新政府必须逼用大部分的资源只能协助少数人,或处理更少的问题,值得吗?

看槟城最后一个印度村庄--豆蔻村,给我最大的启示是太多人不珍惜当前,时机一旦错失,是无法回头的。

(3)奉劝希望有别于国阵政府的民联政府,如果力求发展必须先劝服所有人,身为代议士或父母官的必须亲身了解这些述说已经完全得到村民的同意的同意属实吗?属实后才与发展商签约,否则先上车后补票,情况永远只有乱糟糟。

1 条评论:

pingjinn 说...

庭吏入村逐户张贴搬离庭令
逾百豆蔻村民抗议险酿冲突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07665

由于发展商与槟州政府的协议,槟城豆寇村今天暂时逃过拆除的命运;但法庭官员同时重新张贴庭令,要求居民在8月2日前搬离。

庭吏11点半在20多名警员与发展商陪同下进入豆寇村张贴搬空庭令,现场共有百多名村民与非政府组织成员高举海报抗议。

不过,由于村民坚持仅让庭吏与警方进入,发展商的出现顿时激起村民的不满情绪,爆发口角,气氛一度升温,但所幸没有爆发正式冲突。

在双方对峙数分钟后,发展商代表在警员护同下离开,但仍站在不远处观望。事后,村民给予庭吏充分合作,现全程陪同逐户张贴庭令。

当地居民与兴权会因为不满槟州政府对豆寇村逼迁事件毫无作为,在6月30日到光大向槟州政府呛声。随后,第一副首长曼梳(Mansor Othman)宣布,政府成功与发展商达成共识,在今天(7月2日)仅张贴搬空庭令,一个月内不可动手拆屋。

发展商原本给予豆寇村居民搬迁的最后期限是在今天,可是当地居民和兴权会却始终抗拒,更恫言竭力阻止任何的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