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5日星期日

首相决定霹雳州议长人选?

今天拉伯说要换议长,如果未晋级州议会开会的阶段,况且现任的议长仍可以主持该届的会议,直至换议长为止。

我个人是搞不清楚,拉伯今天到底说什么?

在他嘴里只冒出,未决定谁是议长接班,进而再阐述国阵要换霹雳议长。

这是很可笑的,尤其身为首相的他嘴巴里说了那么一句话。

难道是首相决定议长的人选?实际上,州议会议长必须透过州议会产生。

再回头看,这次霹雳州换政府是个非常大的笑话。

当时只要想要跳槽的民联议员在州议会对现任州政府表决不信任案投下支持,所有现今不合法的说法一概不成立。

这当然是事后孔明的说法,只是到现在都搞不清楚,既然获得四位支持国阵成立政府的议员(三位独立人士),为什么不从议会里这样做?难道是国阵内部问题分歧更严重?

如果这样做,民联甚至没有好棋可以下。

抑或现在议长是谁都头疼,或是因为议长人选难产,所以才有现今议长仍由民联政府当的雅量?

(这样的说法是依据国阵拉伯的说法逻辑,与现实章法有些出入。)

3 条评论:

阿辉 说...

这年头,连宪法也靠不住了。。。

都看谁势力大。。。

大石压死蟹。。。

人民还有什么保障?

西西留 说...

给大大这篇文章: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_275.html

这大概就是您要的答案....请加油

路見要鳴 说...

我也认同阿辉的话,
用拳,用千,用权,
就是我们的宪法,
王室扮演的角色,
在什么时候,
不同的处境,
有不同角色的扮演,
奥斯卡得奖人也大叹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