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4日星期日

法律内限制力不逮

后座安全带的问题,其实与车子行驶的时速有关,如果真的要执行,也要科学及理性。

如果未限制在大道行驶的车辆后座只能坐三人,后座安全带的执行,有者法限制力不及。

谁是第四人可以免控,这做法失当。

很多灵鹿轿车来不及安装,他们似乎排了期,没有车坐,后座不能载人,接到罚单,必定也惹争议。

到时候,法院又如何审定?过去的车辆为安置后座安全带,错又在政府。

今天看见警察车内驾驶的警员(蓝色衣),未系上安全带。

看到这些执法者,对于自身似乎拥有免控权,实在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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