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8日星期四

车被人撞,好不爽!

昨天,在SUMMIT转KESAS大道的路口,无端端的在车子已经摆正进右转的车道,车后尾被撞,感觉车身晃了下。

往车后镜子看见一辆金属色AVANZA左车头撞了进来!

开了那么多年车都没有什么小意外。

车上是四位女生,驾车的那位一下车就质问我为什么没有打指示灯!

那么恶人先告状,错愕一下,我的车子莫名其妙被她撞,还看见她那么大言不惭!

我可以依据交通规则正确的转向应该转入的外车道,她从内车道撞我,我的讯号灯已经完全转弯后自动熄灭;问题不在我有没有打灯,若是一辆车子已经转弯摆进,难道她竟然盲的也看不到?

一下说我开车快,一下又说她看不到。

既然什么都看不见,事实证明是我倒霉而不是她。

在小雨中,呆站了,我和我妻子仔细的分析,她们竟然还不懂问题所在。

在车子转弯的时候,看见有前车,如果来不及为什么她需要换车道大转弯,后来早上仔细的研究她车位置及我被撞的位置,看来她是未来得及转弯撞上我车子那侧。

一般人在转弯都放慢速度,且前车和后车行驶都会抱持安全的距离。

她如此错又不认错,自己根本不懂交通规则。

现在人开车已经不是自己小心驾驶就安全,随时还必须面对盲头苍蝇乱乱撞!

马来西亚的公路交通意外全是钱在作怪,这些速食的贿赂换取的驾照及未严谨管理及约束驾驶人的心态,大马全世界第一的车祸率绝对不是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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